| 近年来,农信社代理政府发放各种惠农补贴,密切了与政府和农民朋友的关系,增加了自身的人气,夯实了发展根基。但同时也对农信社的其他业务形成了较大影响,如不妥善加以引导和处理,势必会影响其正常业务经营的开展。笔者通过对湖南省新邵县农村信用社2009年度代发各种政府补贴的深入调研剖析,就农信社代理国家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浅析如下。 一、我县农村信用社代理国家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现状 一是种类繁多,手续繁琐。目前我县农信社所代理的涉农补贴资金代发业务,主要包括四大类十余项。(一)各类直补;(二)民政补贴;(三)村、镇干部工资,城乡低保;(四)各类临时补贴。此类代理业务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效益低下,几乎每种代理业务都有各种名目的名单表册,都有要求办理的时间限制和较高的质量要求。 二是笔数多,金额小,工作量大。据统计,我县农信社2009年度代发政府各种补贴笔数达100万笔,金额约2亿元,笔数占了整个业务一半以上,单笔金额仅400元,仅占传统业务交易额的10%。2009年全县代理发放政府惠农补贴300万笔,平均每个机构每年要办理10万笔,每天办理120笔,且领取者多为来自农村的老人,大大增加了职工工作强度和工作量。 二、搞好国家涉农补贴资金代理发放的建议 信用社代发国家涉农补贴资金既是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肩负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但现实经营中其自身也面临诸多困难,如果能与政府和群众能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采取一些积极措施,将会出现三赢的局面。 (一)全面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完成政治任务 广大信合员工,特别是基层社一线员工要清楚地认识到国家涉农资金补贴政策是一项惠民、利民、亲民政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保证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不但要把粮食直补工作作为农信社的业务工作,更要当做落实国家政策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直补发放中,要对农民朋友以更多的理解和宽容,让他们体会到信用社就是他们自己的银行。 (二)加强信息沟通,全力化解矛盾 信用社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加强信息沟通,得到其理解与支持。特别是与村、队的沟通协调,使其配合维护信用社的良好形象。一是涉及代理资金业务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紧密配合,保证代理资金业务及时有效开展;二是要得到委托部门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三是地方政府财政所和信用社要提高对“财政补贴一折通”操作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隐患的认识,及时对原有账户名、身份证件信息等有误的账户进行维护完善更正,降低错账率,切实保障补贴款项及时准确到账;四是信用社要严格执行款项支取方式。同时,全面实现代理资金业务与储蓄、信贷、保险等其他业务有效分流,以化解由于代理补贴发放业务所导致的客户流失和其他业务增长受阻等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思想意识 建立政府、信用社同步宣传模式。一是加强对粮食直补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清楚地认识粮食直补政策的意旨。二是积极向农户宣传“财政补贴一折通”存折及银行卡不仅仅是领取补贴款项的工具,同时也是用于办理个人汇兑结算、活期储蓄的基本载体,转变农户使用方式,提高“财政补贴一折通”存折及银行卡在支付结算方面及储蓄方面的使用率。并不定期地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在信用社存取款、挂失的基本要领,真正做好三农服务。 (四)代发款项合并发放,加大手续补贴 由于政府财政补贴涉及面广、人员数量多,各项补贴款不能同时到位一起发放,致使现金发放次数过多,工作经费支出较大,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加大了兑付成本。如果能将各项补贴同时发放,则可大大减少信用社发放成本。按照中间业务方式收取相应代理费或政府加大手续补贴,减小信用社资金成本。目前财政性代理手续费很低,有的甚至没有。同时代发民政性款项政府未付任何手续费用,完全是由信用社补贴人力、耗材和大量业务时间。政府应考虑到农信社是一个经营实体,其工作不可避免要以企业成本核算和金融业相关行规为导向,在代理手续费的支付上要结合金融业代理手续费特点,采用以笔数或额度数计付手续费,将标准提高,使之能保证冲减信用社各项代理成本。 (五)信用社设立专柜,提高服务质量 合理借鉴其他商业银行的做法,开展代收代付业务。很多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同时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前提下,实行定点、定时、专人、专柜。根据目前信用社的实际情况来看,这几点都能做到,由于财政补贴的发放一般金额较小,多为一千元以内,无需授权可单人办理。且业务单纯,只是取款和换折,对于员工的操作要求较低,其办理中程序较为严谨、需要灵活操作的方面很少,比较不容易出现风险漏洞。因此可在各网点实行财政补贴领取专柜,由信用社统一安排专人或是增加人员于网点上实行轮岗。这样即可以保住原有的客户,又为信用社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